食品出口新加坡
2024-12-16新加坡作为一个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的国家,对进口食品有着严格的检测要求。
一、检测依据
《食品销售法》《环境公共卫生法》《饲料原料法》《渔业法》等法规对食品的生产、销售、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定,明确了食品在新加坡市场流通的基本要求和标准,出口食品需符合其相关规定。
《食品条例》具体规定了允许在新加坡进口或制造销售的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限量,还规定了水产品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毒物质、抗生素、雌激素和霉菌毒素等的限量要求。
二、检测项目
微生物指标检测:食品需符合严格的微生物指标,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霍乱弧菌等指标需在规定范围内,以确保食品不受有害微生物污染。
化学物质残留检测:
(1)农药残留
检测食品中是否残留有各类农药,如含有蔬菜的水产品需检测敌敌畏、甲胺磷、甲拌磷等农药残留量。
(2)兽药残留
针对动物源性食品,检测是否含有抗生素、磺胺类等兽药残留,像冻河豚鱼中的四环素类、土霉素、金霉素等残留量需符合标准,养殖水产品中的阿莫西林、强力霉素等也需检测。
(3)重金属含量
检测食品中铅、镉、汞、砷等重金属的含量,如冻贝类等产品需监控重金属铅和镉的含量,防止其超标对人体造成危害。
食品添加剂检测:检测食品中是否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过规定的限量标准,例如对二氧化硫的检测,冻虾、冻蟹等产品对其二氧化硫含量都有明确要求。
毒素检测:
(1)贝类毒素
对于贝类产品,需检测麻痹性贝类毒素和腹泻性贝类毒素含量是否超标。
(2)霉菌毒素
如黄曲霉毒素等,在一些谷物、坚果等易受霉菌污染的食品中需进行检测,防止其对人体肝脏等器官造成损害。
营养成分检测:检测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成分的含量,确保食品的营养标签标注准确无误,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三、新加坡市场准入要求
企业注册要求:
(1)注册品种
新加坡对部分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准入,包括猪肉、羊肉、牛肉、禽肉及其制品,蛋制品等。其中,牛肉制品无论牛肉含量多少都必须注册。
(2)企业认证标准
企业需符合《海外宰杀场及肉蛋类加工企业的认证标准》,该标准规定了工厂的设计和设施、害虫控制、卫生规范、肉品加工作业、蛋品加工作业、蒸煮机操作、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要素的要求。
(3)特定产品的兽医卫生要求
申请向新加坡出口肉类及肉制品和蛋制品的境外生产企业,还需满足特定产品的兽医卫生要求。
以加工蛋品为例,进口兽医条件如下:
出口前3个月内,该国家没有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出口前3个月内,该国家没有发生H5和H7亚型的低致病性禽流感;
用于加工的蛋需经过自动蛋类清洗机清洗干净,或者在鸡蛋破开前,蛋壳需保持完整,清洁和干燥;
产品经过热处理且不存在致病微生物,特别是沙门氏菌;
未添加对健康有害的添加剂和着色剂;
产品在符合卫生标准前提下经过处理和包装,且不含污染物。
标签要求:所有进口食品必须在包装的醒目位置贴有持久标签,标签内容需符合《新加坡食品销售条例》,须用英文清楚地描述产品的特点及其他信息,包括食品的品名、成分、生产商和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等信息。